医美被忽悠高价消费,被骗了怎么追回钱?

在石东辉律师的医美纠纷客户咨询中,很多消费者都是遭遇虚假宣传、话术洗脑、情绪焦虑诱导、隐瞒手术风险等套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下高价医美合同。离开医美机构之后,才发现效果不符、价格虚高,想要退款却被机构百般推诿。

事实上,这类医美消费骗局并非无解,消费者也无需自认倒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医美机构存在欺诈、违规执业等行为时,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全额退款,还能主张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若造成人身损害,还可依法诉求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赔偿。

而想要成功维权,要精准识别医美机构的违规欺诈行为并提供足以证明违规欺诈的证据,这是维权的核心前提。

医美机构欺诈行为主要分为五类:

一、虚假宣传。比如医美咨询师在面对顾客使宣称某医美项目做完之后可以“年轻10岁”、且“零风险百分百成功”;

二、资质造假。医美机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此类比较少见)、主刀医生无对应执业资质(如非主诊医师单独操作医美项目,护士操作脱毛、水光等项目);

三、强制诱导消费。通过医美咨询师和美容院老板娘为客户制造容貌焦虑、虚构原价打折、强制搭售项目等;

四、违规使用药械。医美机构使用无批号、来源不明的注射产品,或是未经国家审批的医疗器械,亦或是超适用范围使用医疗器械;

五、病历造假。伪造或者篡改病历,歪曲就诊事实规避自身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禁止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医美机构属于经营者,当其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时,很容易触发消费欺诈的法定要件,造成行政部门或法院认定其行为属于欺诈,而此时,消费者可以主张三倍的赔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退一赔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这是医美维权诉求“退一赔三”最关键的条款,其明确了当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需退一赔三。司法实践中,非病理性的营利性医美消费,已被明确纳入消保法调整范围,欺诈维权有充分司法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受欺诈签订的民事合同,消费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明确,合同被撤销、无效后,机构取得的费用需全额返还。这意味着只要证实是被套路签约,消费者就有权要求退回全部消费款项。

维权路径:

第一步:固定全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存付款记录、服务合同、宣传海报与短视频、聊天录音、术前术后照片等所有材料,尤其是要及时复印和封存完整的病历。

第二步:行政投诉。根据病历中显露的医美机构问题,向卫健部门进行投诉处理。投诉处理不是要处罚机构,是要卫健部门确认医美机构的违法行为和违法定性,比如医师资质问题、违规用药用械等问题;向市监部门举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

第三步:协商调解。在专业律师指导下与机构谈判,明确退款、赔偿诉求,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规避私下转账、无法核销贷款等陷阱。

第四步:起诉维权。协商无果后,通过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起诉理由一般分医疗服务合同违约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注意:

医美纠纷兼具医学专业性与法律复杂性,普通消费者独自维权极易因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败诉。而专业医美维权律师可精准识别机构欺诈要件,制定“取证+投诉+诉讼”组合维权方案,补齐薄弱证据、合法解除医美贷款、核算最优赔偿金额,大幅提升维权成功率。

律师介绍:

石东辉律师是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医美合规及维权专委会主任,拥有十余年医美行业高管从业经验,是行业内极少数懂医美运营、咨询师套路、病历漏洞、药械合规的医法双修律师,其核心擅长虚假宣传、诱导高价消费、资质造假、药械违规、病历造假、术后纠纷等医美欺诈案件,主打“全额退款+退一赔三”,擅长通过行政投诉取证、病历瑕疵突破、法律精准适用破解维权难题,实战胜诉案例丰富,支持全国办案,特殊案件可采用风险代理模式,胜诉后付费,最大程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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